随着网络发展,电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近日,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被告人黄某因轻信“发放扶贫款”骗局,沦为电信诈骗帮凶,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去年6月,黄某通过一款“扶贫”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网友。该网友声称国家发放了一笔巨额扶贫款,而黄某恰好符合领取条件,只要配合“刷流水”便可获得279万元。抱着自己也没什么损失的心理,黄某听从对方安排,将个人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接收非法资金20万元,并前往银行将现金取出交给对方。
同时,黄某还介绍朋友谭某听从该网友的安排“刷流水”,对方将谭某个人银行卡用来接收了非法资金49万余元。当一切操作完成后,该网友却突然消失,黄某不仅没有拿到所谓的“扶贫款”,还陷入了违法的漩涡。经查,上述资金均为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黄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资金,并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办案检察官指出。2025年1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随意出售或提供个人银行卡信息,更不要帮助陌生人提现或转账,谨防成为电诈“工具人”。(记者 王兴杰 通讯员 贺沙沙)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