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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出台“新科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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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08:58 来源: 东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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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大冶市正式发布新版《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大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自2021年大冶市发布《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大冶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以来,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多年获评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考评优秀等次,其中融通高科获评黄石地区唯一一家中国独角兽企业。近三年,该市发放高新企业奖补资金共计8600万元,奖补企业244家,较2021年净增了高新技术企业136家。建立双向“科创飞地”——大冶湖高新区(武汉)离岸科创中心,新增13个乡镇创建创新型乡镇,初步形成“一镇一特色、一镇一品牌”的全域创新格局。

  据了解,此次实施的新《措施》,在原基础上结合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内容包括统筹发展高层次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建优做强高能级科技力量矩阵、优化促进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助推赋能乡镇科技创新、加快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等七部分、共计十八条(以下简称“新十八条”)。

  与以往政策相比,“新十八条”政策划分更加精细,不仅每年对研发投入主体的支持由往年200万元增长到500万元,更在聚焦强化企业研发主体作用、建优做强高能级科技力量矩阵、重点产业创新需求、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金融保障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要求更具体、指向更清晰。

  “新十八条”将全力支持氢能等未来产业发展,鼓励投资建设与未来产业相关的技术创新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一批中试基地和概念验证中心;围绕基础应用研究,支持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研发平台、“飞地型”研发平台,提高企业原始创新能力;聚焦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设立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等科技计划项目。

  与此同时,大冶将以“用”为导向,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转化体系,实体化运营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每年安排不少于30万元予以支持,鼓励各类科技创新主体运用平台开展技术供需对接;强化服务创新,引导银行金融机构推广科技创新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创新创业“人才贷”、“科技创新贷”等。

  大冶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优化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科技政策引领作用,落实科技创新工作“无申请兑现”,着力解决企业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全市创新链整体科技水平,全力打造全省创新生态高地,加快建成国家创新型县(市)中部标杆。

  记者 万经煌 通讯员 张雪云 余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