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黄石这项手续“家门口”就能办!

申请低保可以多方便?
现在
“家门口”就能办理
20日,市民政局工作人员
对于刚刚出台的
《黄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
作出解读
本月起
我市困难群众可在居住地
就近申请低保
为深化社会救助改革,解决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城乡困难群众申请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难题,市政府出台的《黄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我市户籍困难群众持基本证明材料,即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 实现低保申请全市通办。
过去我市居民跨县(市、区),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一般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只能在户籍地申请办理低保,对一些人户分离的困难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
新政策实施后, 本市户籍居民 ,申请人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不一致,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一起的, 以家庭为单位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保障标准按申请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认。也就是说,凡我市户籍居民,在全市范围内, 申请人常住在哪个县(市、区),就可以在哪个县(市、区)申请办理低保 ,不再必须绑定在户籍上。
此外,我市还探索实施了
社会救助申报承诺及失信惩戒机制
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
全面免除了9类14项证明材料
申请人 只需提供“一证一书一表”
(身份证、承诺授权书、收入财产申报表)
即可申请办理低保
对审核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审核确认时限 从平均40个工作日
缩短为20个工作日左右
避免了群众来回跑路
提高了社会救助效率
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
归属感、获得感、安全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丨龙 凤
来源 | 黄石 发布
审核丨李 娜
监制丨向天笑
出品丨黄石日报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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