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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柔性执法 助企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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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8:44 来源: 黄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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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持续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引导等行动,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办理轻微环境违法不予处罚案件30起,涉及不予处罚金额300万元。

  该局探索“首单免罚”“轻违免罚”等柔性执法举措,通过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政策,依法适用行政案件“首违不罚”“轻微不罚”,鼓励违法企业自行纠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印发《黄石市生态环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在项目建设、大气、水、固废污染防治、排污信息公开、排污许可管理等10个方面,对存在初次违法、环境污染后果轻微,且在限期内完成改正的26种轻微环境违法情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将涉及民生保障、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的94家企业纳入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有需要时服务、无需要时不干扰。截至目前,通过自动监控、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走航监测车、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方式,检查291次,指导帮扶59次。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规范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杜绝处罚的随意性。

  该局还通过开展上门宣传普法、送法活动,送达《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等普法读本800余本。与此同时,认真落实《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级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纳入评级范围,实现应评尽评;对连续两年被评为绿标的参评单位,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在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项目支持中,同等条件下对守信单位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并制定了《黄石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法(试行)》,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先后为符合条件的36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