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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潜江市对返乡政策的最新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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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18:56 来源: 潜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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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
  就居民关心的疫情防控返乡政策问题
  进行答疑
  问 当前潜江市对来潜返潜人员疫情防控有什么政策要求? 答
  来潜返潜人员防控政策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境外来潜返潜人员执行 “14+7+7”隔离管理措施 ,即“14天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目的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以及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严格集中和居家管理各项要求。澳门特别行政区视同低风险地区,来潜返潜人员按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
  二是省外来潜返潜人员,分两种情况:
  14天内来自无本土疫情省份的, 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来潜返潜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14天内来自有本土疫情省份,且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地区的, 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来自有本土疫情省份其它地区的,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是本省内来潜返潜人员。 湖北省所有市、州均属低风险地区,省内人员只需持健康码、行程卡就可自由流动。发热病人、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在排除感染风险前限制出行。
  问 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地区有哪些?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查询? 答
  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地区一般分两类,
  一类是51个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这类来潜返潜人员,实行限制性管控措施;
  另一类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实时了解掌握动态调整信息。
  同时,也可以向目的地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电话咨询。
  问 从有本土疫情省份来潜返潜人员,哪些情况需要集中隔离? 答
  对14天内来自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且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地区的来潜返潜人员,需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它地区无需集中隔离。
  问 来潜返潜人员可到哪些地方做核酸检测?如何收费? 答
  潜江市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院和机构共有3家。
  分别是市中心医院、油田总医院、市疾控中心(附后);
  当前, 湖北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是: 单人单检价格每次40元 。
  问 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是否都有效? 答
  持核酸检测纸质版报告和电子版报告,均是有效的检测证明。
  问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各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的要求主要是:单独居住,或者房间通风较好且相对独立,有单独卫生间;简单来说,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要单人单间专用厕所,足不出户。
  居家健康监测 的要求主要是:“两做好四不得一及时”,即: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体温,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健身房、麻将馆、棋牌室、洗浴中心、KTV等密闭、半密闭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
  社区健康监测 是指对需要健康管理的人员不进行强制居家隔离要求,但需要自觉做到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和时间,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进行健康监测。
  专家提醒
  请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及时了解疫情信息和预防知识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
  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51个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名单
  
  吉林省(1县):珲春市;
  黑龙江省(10县):密山市、虎林市、绥芬河市、东宁市、饶河县、同江市、抚远市、萝北县、爱辉区、逊克县;
  内蒙古自治区(9县):满洲里市、额尔古纳市、新巴尔虎左旗、二连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特中旗、额济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阿尔山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奇台县、青河县、福海县、阿拉山口市、霍尔果斯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塔城市、吉木乃县、乌恰县、阿合奇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西藏自治区(3县):吉隆县、聂拉木县、普兰县;
  云南省(10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腊县、勐海县、耿马县、瑞丽市、腾冲市、文山市、马关县、河口瑶族自治县、金平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6县):东兴市、凭祥市、宁明县、龙州县、靖西市、那坡县。
  潜江市核酸检测机构联系方式
  
  1. 潜江市中心医院
  机构地址:潜江市园林街道章华中路22号
  联系电话:0728-6242026
  2.潜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机构地址:潜江市园林街道横堤路6号
  联系电话:0728-3500588
  3.江汉油田总医院
  机构地址: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安康路3号
  联系电话0728-6502227














  运营部:0728-623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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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张 磊
  初审:李淑雯
  终审 :陈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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