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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潜江市金秋消费季启动暨潜江万达广场品牌入驻签约仪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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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23:29 来源: 潜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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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晚
  “乐享金秋 畅享消费”
  2022潜江市金秋消费季启动暨潜江万达广场品牌入驻签约仪式
  在紫月湖公园举行
  活动中,市商务局发布金秋消费季优惠政策,市住建局解读房地产新政,万达影城、星巴克、优衣库、苹果、华为、海底捞、悦活里等多个一线品牌与潜江万达广场进行入驻签约。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聚焦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完善流通体系等促消费重点领域多端发力,组织开展了“一村一品一网红”线下直播年货节、留潜过年消费券、惠购湖北消费券、2022年网络龙虾节、荆楚购潜江智能家电惠民补贴等多项消费促进活动,累计投放各类消费券2458.6万元,带动销售额过亿元,多场景撬动消费市场效果显著。此次以“乐享金秋 畅享消费”为主题的金秋消费季活动,将持续加大汽车促销力度,继续做好家电消费促进,持续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持续推动房地产项目回暖,支持首发首店经济,支持会展业加快恢复,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以更大力度、更实在的措施促进消费提振。


  其中,今年6月底,我市出台了《潜江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发放购房补贴的方式,以支持住房刚性需求,鼓励改善性住房为目的,更好的满足我市购房者合理的住房需求,鼓励住房消费。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序,采取先签先得的方式发放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包括购房契税补贴、中心城区以外居民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购房补贴,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已有超过1200户购房业主符合补贴发放标准,将享受2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


  本次金秋消费季活动既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工作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更是激发市场活力、刺激全民消费、拉动增长的具体行动,通过此次活动将为我市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引导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惠及百姓生活。同时,今晚万达广场品牌入驻的签约将“解锁”消费新业态,有效填补我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空白,使之成为我市新的城市地标和崭新名片,为区域繁荣发展注入全新活力,提振消费信心。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水幕激光秀表演以及无人机表演。
  (文/马煜 图/杨靖)
  一起来看看
  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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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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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市印发《潜江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享受购房补贴的对象包括三类,第一类是购房契税补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所购商品住房缴交契税的80%予以补贴;购买改善性居住商品住房(二套及二套以上)的,按其所购商品住房缴交契税的50%予以补贴。
  第二类是中心城区以外居民购房补贴。我市中心城区(园林和泰丰街道办事处)以外村镇户口,以及非本市户籍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套给予10000元补贴。
  第三类是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二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每套5000元的补贴,三孩家庭给予每套20000元的补贴。
  符合这三类补贴标准其中两类,或全部符合的新建商品房购买对象,可同时享受各类补贴。
  同时,村镇户口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住房的,按照城区常住人口福利待遇,保障其落户、随迁子女入学、就医等基本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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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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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底前,对在我市购买乘用车,并在购车地纳税的消费者,按每台2000元标准发放补贴,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对贷款买车提供金融服务,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利率等;
  今年12月底前,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市内购买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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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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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第三轮“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已开始,第一批于9月29日发放,10月9日、10月19日将继续分2个批次向市内消费者发放消费券共计128万元。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券使用范围,我市将于10月19日增发“加油券”券种,共计52.64万元;另外,增加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专项消费券两个新的券种,争取于10月19日与第三轮第三批“惠购湖北”消费券同步发放,预计共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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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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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各地2022年6月至12月开展的政府发放消费券或进行消费补贴方面的家电促销活动,省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政策执行期间,在我市注册的家电经销企业举办的消费券发放活动,市财政按其销售额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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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首发首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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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底前,对在潜江注册独立法人且实现入库纳统的大型零售企业,开设各类品牌首店的店面装修等投资,按投入的3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时,对以上企业在国内举办的产品首发首秀活动,实际发生费用高于50万元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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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会展业加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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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底前,在我市举办天数3天以上、25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展览项目,给予每个标准展位100元奖励。对新引进规模在500个标准展位以上,且其主办、承办单位的注册地不在潜江的展览,以引进500个标准展位奖励6万元为标准,每增加500个标准展位,奖励金额增加3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对世界和全国500强企业、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展出展位数占总展位数的比例在20%以上的展览,给予10万元的额外奖励;比例每增加10%,额外奖励金额增加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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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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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的连锁便利店经营企业,每新增设一家连锁分店(不包括加盟)给予适当奖补。














  运营部: 0728-6238926
  潜江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责编:赵 霞
  初审:李淑雯
  复审:潘建军
  终 审:彭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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