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新闻网讯(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华 通讯员 姚峰)2月26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浩口镇永兴村村民郑女士顺利领到《更新采伐护路林许可证》。这是我市发放的首张农村公路《更新采伐护路林许可证》,此举标志着我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据了解,因公路林地租赁到期,家住永兴村的郑女士需对其在县道张苏线旁栽种的部分杨树进行采伐。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主动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咨询办理护路林采伐事宜,该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其提交相关审核资料并进行现场勘验,不到一周的时间,她便接到了领证的电话通知。
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3481公里,其中县道709公里、乡道1195公里。由于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公路两侧的护路林大多为个人栽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有林木产权证,公众对其更新采伐的许可部门及程序普遍缺乏认知,未经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擅自砍伐护路林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公路的安全及畅通造成了一定的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