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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保护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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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14:45 来源: 潜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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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江新闻网讯(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万云昊)2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长湖保护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倚虎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长湖是我省第三大湖泊,地跨荆州、荆门、潜江三地,是江汉平原重要的调蓄湖泊和生态屏障,也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长湖保护协同立法是经省委批准的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项目。2023年12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批准了《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今年1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长湖协同保护的决定》,“两条例一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同步施行,为推动构建长湖“一湖共治”格局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是我省首次以流域、区域协同立法的形式推进湖泊保护,也是以地方立法保障和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发布会上,叶倚虎就潜江如何在长湖协同保护中发挥作用、形成合力答记者问。他表示,潜江将健全长湖流域保护的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建立与荆州、荆门两市跨区域协同协商机制,推动三市之间规划、信息、执法等工作机制对接,各级河湖长按照职责做好长湖湖堤保护,通过长湖流域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长湖流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防汛抗旱等重大问题,并做好相关规划目标措施的有效衔接,建立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系统,推进协同执法监督,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长湖流域保护中得到贯彻实施。

  潜江地处长湖下游,承担着长湖东岸从朱拐闸到刘岭闸之间两公里湖堤的防守任务。同时,长湖通过朱拐河、四湖总干渠和田关河向下游排水,流经潜江西南片大部分区域,对我市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有着重要影响。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重要部署及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作出重大事项决定,通过听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联合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立法后评估等方式,对“两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重点监督,推动完善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确保协同立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