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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异乡也有“医”靠 “单独支付”药品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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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15:38 来源: 潜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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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江新闻网讯(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红 通讯员 姚婉君 曾雨娟)“之前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然后再回到潜江报销,来回奔波挺麻烦的。现在在武汉购药就可以直接结算报销,真的省了很多事,太方便了!”近日,在武汉就医的潜江市民孙女士搭上了“单独支付”药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直通车”,成为我市第一位受益者。

  孙女士今年72岁,是一名肝癌患者,目前常住在武汉市汉阳区女儿家中,因病需长期服用“单独支付”范围内的药品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过去,由于参保地在潜江,孙女士每次在武汉购买的“单独支付”药品都需要带上审批表、药品处方、购药发票等材料回潜江报销,费时费力。

  “单独支付”是一种医保专项保障机制,是将用于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药品,以及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适合门诊治疗的其他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执行“单独支付”政策。长期以来,对于异地就医使用“单独支付”药品的患者来说,存在垫资负担重、跑腿报销累等问题。为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市医保局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于6月初开通“单独支付”药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

  至此,已办理“单独支付”药品使用资格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参保群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可在省内异地“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报销。如“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暂未配备药品,经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至“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也可直接结算。未通过电子处方流转时,应持加盖定点医疗机构专用签章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

  目前,湖北省“单独支付”药品共224种,省内“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共1227家,参保群众可通过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bj.hubei.gov.cn)进行查询。

  截至目前,我市已实现“单独支付”药品异地直接结算19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9228.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