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全面禁止!这场听证会等你来建言献策
关于召开黄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区公安分局起草了《黄陂区人民政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区公安分局拟召开全面禁鞭工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黄陂区人民政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
依照公平、公开的原则,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代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代表、群众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听证会代表共计13人,分别为: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经营代表各1名(从报名中遴选产生);
2.群众代表7名(从报名中遴选产生);
3.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2名(邀请或推选产生);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邀请或推选产生)。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申请听证代表或旁听人。采用网上报名、信件和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下载《黄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电子邮件发送至269062249@qq.com;信件报名请下载《黄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报名表》,邮寄地址为: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318号);现场报名地址为: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或各派出所。联系人:黄飞,电话027-85920779(工作时间)
3.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
六、听证会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8名以内,报名方式同上。
附件1:
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黄陂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本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区行政区域全域为禁鞭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法生产、销售、储存、邮寄烟花爆竹。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区内单位及个人有权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 2022 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5 年。
2016年12月18日公布的《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区部分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2019年12月18日发布的《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天河街、横店街部分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附件2

(来源: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
【编辑:郑晓晓】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区公安分局起草了《黄陂区人民政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区公安分局拟召开全面禁鞭工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黄陂区人民政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
依照公平、公开的原则,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代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代表、群众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听证会代表共计13人,分别为: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经营代表各1名(从报名中遴选产生);
2.群众代表7名(从报名中遴选产生);
3.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2名(邀请或推选产生);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邀请或推选产生)。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申请听证代表或旁听人。采用网上报名、信件和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下载《黄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电子邮件发送至269062249@qq.com;信件报名请下载《黄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报名表》,邮寄地址为: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318号);现场报名地址为: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或各派出所。联系人:黄飞,电话027-85920779(工作时间)
3.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
六、听证会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8名以内,报名方式同上。
附件1:
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黄陂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本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区行政区域全域为禁鞭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法生产、销售、储存、邮寄烟花爆竹。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区内单位及个人有权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 2022 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 5 年。
2016年12月18日公布的《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区部分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2019年12月18日发布的《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天河街、横店街部分区域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附件2

(来源: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
【编辑: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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