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专题学习活动。江岸区财政局 供图
长江网讯(通讯员徐竞 刘锦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做好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学习宣传等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开展了《意见》专题学习活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上,江岸区财政局负责人表示,要紧紧围绕新时期财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认真学习、深刻把握《意见》精神。“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从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成果运用、探索监督信息化路径、聚焦重点领域监督、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深化内控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宣传等七个方面入手,确保《意见》各项具体规定落实到全区财会监督实际工作中。”
江岸区财政局在局机关大楼的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宣传《意见》内容。 江岸区财政局 供图
据介绍,为迅速掀起学习《意见》的热潮,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江岸区财政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在局机关大楼的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宣传《意见》内容;将《意见》列入局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同时,在江岸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岸区OA办公系统等平台向江岸区属部门单位、社会公众多形式广泛开展《意见》宣传,确保各部门(单位)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意见》精神。
江岸区财政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江岸区财政局将认真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结合江岸区的实际,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研究,及时更新观念,创新办法,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同时,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为推动江岸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殷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