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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新区2024年优秀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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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21:45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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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长江新区(以下简称“长江新区”),于2022年2月成立,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武汉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建设的高水平新区,是湖北省、武汉市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根据新区发展需要和《武汉长江新区员额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人才招聘工作(聘用人员实行员额编制管理),为长江新区发展提供坚强干部人才保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面向社会招聘35人。范围为各地党政机关、新区(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区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聘用制、购买服务、人事代理等非在编人员);2023年入选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500强民营企业(包括总部、分公司、子公司)在职人员。

  (二)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25人。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武汉长江新区2024年优秀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部分岗位若无合适人选,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创新思维、吃苦精神,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能力,社会招聘人员还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4、境内重点高校(见附件学校清单)或者境外知名高校(QS 2024年排名前200)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在职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志从事党政工作;

  7、身心健康,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8、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社会招聘工作经验和年限要求:

  1、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相关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年限累计满12个月的,视为满1年)。

  2、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须扣除中断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3、根据考生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认定工作经验和年限。挂职、借调经历可认定为相应工作经验。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在指定网络端口报名,不收取费用,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履历、主要业绩(学术成果)等信息,提交相关印证材料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个人免冠2寸电子登记照片(大小不超过2M,尺寸413*579px)等。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扫描件。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周五)上午10:00起至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上午12:00截止。

  请考生点击下方链接,注册账号进行报名:

  社会考生报名端口:

  https://www.fescohu.com/socialForm/login.html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端口:

  https://www.fescohu.com/socialeshgu/login.html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根据实际选择相应的报名端口,否则报名无效。

  2、请社会考生结合自身专业、工作经历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意向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且不得重复报名。

  3、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填写说明”(报名系统页面上方显示),如实、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对信息和提交的有关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考生应在提交报名2天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三)线上遴选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组织开展线上视频面谈。评审组结合考生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实绩(科研学术成果),对思路思维、语言表达、专业能力、作风品质、求职意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采取评分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考生线上视频面谈结束后,由评委分别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线上遴选评审80分为合格分数线,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考生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相关事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

  在武汉进行集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天内完成),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前,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携带好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风品质、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和建设新区的意愿。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单项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和体检

  对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考生可登陆报名端口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及排名。

  考察主要采取深入考生工作单位(学校)或户籍地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工作业绩和入职意愿等情况。

  在考察期间,考察对象因有关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并考察,没有合适递补对象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考察结束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参照武汉市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的考生,经长江新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未收到影响聘用问题或收到相关问题线索、经调查认定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收到影响聘用问题线索,调查认定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社会考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不能到岗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协议,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报到入职,不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或2024年7月31日前无法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集中公示结束后涉及递补事项的及时公告。

  四、管理培养

  根据《武汉长江新区员额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聘用人员实行员额管理,使用员额编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需放弃原身份,根据现任职务职级层次及工作年限确定员额岗位等级,其他人员可根据资历、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员额岗位等级,最高可确定为中层副职相应的员额岗位等级。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报名咨询电话:027-85998219、027-8599826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编辑:代婧怡

  值班主任:陈琦

  值班总编辑:冯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