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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持续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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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4 07:42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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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今年新投入使用的武汉“智慧湿地”系统,监测到5只黑鹳“先头部队”飞抵天兴洲,这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已经连续10年与武汉湿地相约在秋冬。而在这样赏秋游秋的好季节里,武汉人除了继续流连在东湖、江滩等地,今年新开的梧桐雨郊野湿地公园、湿地上的武汉动物园等,又为打卡湿地秋韵添上了几个好去处……

  《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召开一年后,“同湿地融为一体,生态宜居”的美好画卷在国际湿地城市武汉被描摹得越来越全面、越来越生态、越来越灵动。

  将湿地保护变成“全城行动”

  武汉两江四岸。长江日报资料图

  在湿地保护上,武汉始终注重顶层设计。早在2010年,武汉就出台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开启了湿地保护地方立法和制度建设。随后,《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陆续出台。2013年10月,武汉又在全国首创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出台《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每年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按不同标准实行分类补偿。

  今年9月,武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武汉市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新的目标:2025年,新增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建成小微湿地50处,全市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2035年,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持续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全面形成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武汉的湿地保护事业将更注重系统性保护、更注重原真性保护、更注重融合性保护、更注重科技化管理。”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将目标落到实处,武汉建立了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市园林和林业局局长为召集人,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武汉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与之相应,各区也建立了区级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一体推进的湿地保护工作格局。

  在沉湖国际重要湿地,这样通力协作的模式取得了切实有效的成果。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程师冯江介绍,今年4月,可以调控沉湖、张家大湖两处湖泊水位的沉湖闸被正式移交给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

  汉江杜家台分蓄洪区是汉江下游重要的分洪工程,担负着分流汉江超安全泄量洪水入长江的任务,而沉湖闸是杜家台分蓄洪区重要的控制性水闸;此外,因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周边还有几万亩耕地,沉湖闸还兼具秋冬旱季蓄水灌溉的功能。这样的水闸,过去主要由水务部门和农业部门控制管理。

  “通过沉湖闸,我们尽可能地让沉湖和张家大湖两个湖泊的水文过程接近自然状态,随着季节变化,比如夏天保持较高水位,让河、湖、沟渠连为一体,促进物质交流,为鱼类等水生生物提供广阔的生存空间,冬天降低水位,形成草甸、光滩和浅水区,为水鸟提供充足的食物和良好的栖息地。”冯江介绍,“同时,我们依然会与水务、农业、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密切沟通,继续发挥好沉湖闸在分洪、蓄水、抗旱等方面的功能。”这种控制权的移交,并非简单的谁让步于谁,而是在生态、生产、生活之间,以更多元的考虑,寻找最佳平衡点。

  为了做好系统性保护,全面谋篇布局,不只各个部门联动起来,武汉还将不同生态类型的保护工作融会贯通。在以保护发展森林等生态资源为目标的“林长制”工作中,武汉创新实施“林地+湿地”管理模式,将湿地与林地保护一同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这样实施后,在湿地保护、修复、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园林林业、自然资源、水务、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各部门间联动和区、街、村的上下协同。”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比如,武汉市湿地类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有的实行区级管理,有的归口街道管理,以“林长制”为抓手,在湿地退养、日常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打击违法侵占等方面,实现了统一管理、统一部署,有力推动湿地保护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对湿地家底进行“全面梳理”

  东湖湿地。长江日报资料图

  在去年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是全球首个完成三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国家,这一做法体现出的湿地保护决心和力度,获得了全球专家称赞。

  武汉作为全球首个千万人口以上的国际湿地城市、中国经济总量前10城市中唯一的国际湿地城市,拥有166个湖泊、165条河流、262座水库……湿地资源纵横交错、星罗棋布,湿地总面积1624.61平方公里,总量位居内陆副省级城市第一,也始终将湿地资源调查列为重点工作。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不断摸清家底是做好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基础。”

  今年6月9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启动《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调研,不断提升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湖泊三线一路、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等要求,武汉坚持“以底定图”完善湿地保护体系,组织编制《武汉市湿地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3-2035)》,制定“河湖碧波安澜计划”“湿地花城锦绣计划”,并开展全市重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试点。

  科学化的管理手段,也为摸清家底、做好保护与利用提供了新的支撑,武汉今年取得了这些进展:“长江江豚繁育保种技术研究中心”“长江中华鲟保护中心”相继成立,“数字江豚”进一步建设,覆盖全市域16处湿地自然保护地的武汉“智慧湿地”管理平台建成。

  平台共部署210套(件)前段物联感知设备,包括微气象、水文、鸟类声纹和图像识别等,基本实现了物种识别、生态监测、生态服务、生态预警、巡护管理等多种智慧功能。今年10月,这一平台先后监测到7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鹤、5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飞抵天兴洲。

  让湿地福祉成为“全民福利”

  东湖绿道。任勇 摄

  在坚持保护为主的核心原则下,武汉这一年在增进湿地惠民福祉、发挥湿地功能、推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继续作出积极尝试。

  “我们正在逐步建立具有武汉特色的‘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郊野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小微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分级管理是对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进行多维度衡量和针对性管理。对于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尽可能减少人类活动,更多发挥湿地调节气候、储碳固碳等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这其实也是一种湿地福祉,它的效应更无形、更长远。郊野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小微湿地,它们与市区和人群的空间关系由远及近,可以不同程度地满足人们游乐运动、休闲宜居等需求;这是一种更直观、更亲近的湿地福祉。

  在这一体系架构下,多种类型的湿地建设也在持续推进:滨水生态廊道持续建设,今年新开展了青山(武丰闸至八吉府大街段)湿地生态综合整治等18个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新建江滩13公里、162.5公顷,新增滨江碧道12公里,“两江四岸”830公顷滨江生态空间逐渐连为一体,形成集防洪、生态、景观于一体的滨水湿地风景线;家门口的小微湿地持续打造,已建成多样性维持型、景观游憩型、水质净化型等小微湿地36处。今年7月,东西湖区空港湿地花田开放,成为市民近距离领略湿地风光的好去处,还助力乡村振兴和旅游发展。

  在多彩湿地融进城市肌理、渗入市民生活的同时,广泛开展的湿地科普教育活动,也掀起了全民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热烈氛围。截至今年11月,武汉市湿地学校已达14所,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武汉市观鸟协会、武汉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武汉绿色江城环保服务中心、武汉湿地小卫士等公众志愿力量,积极投身湿地保护与科普行动,让更多人关注湿地、珍爱湿地。

  牢记嘱托,奋发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武汉鼓足干劲阔步向前。

  (策划: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长江日报科普传播中心 撰文:刘爱 孙姝 黄亚婷 舒筱)

  【编辑:王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