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北省水利厅获悉,鉴于当前湖北省防汛形势,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水利厅决定于7月10日12时将湖北省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目前,湖北省主要江河湖库水位持续下降。长江干流监利至九江水位全线回落,莲花塘、螺山、汉口、黄石站相继退出警戒水位;汉江和主要中小河流水势总体平稳,汉江中游各主要站点水位均在设防以下;主要湖泊水位持续下降,水库超汛限座数持续减少。据气象预报,未来十五天,湖北省除西部、北部地区尚有较强降水发生,13日起雨带北抬,14日之后以多云天气为主。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省水利厅提醒,各地、各有关单位需继续密切关注雨水工情,继续做好监测预报预警,滚动会商分析研判,抓实抓细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做好水库、塘堰、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防范应对工作,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措施,提前组织危险区群众避险转移,严禁擅自返回,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长江云新闻)
【编辑:王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