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027-85695666

15条措施!支持孝感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新闻中心 > 城市圈频道 > 孝感

2022-06-01 22:42 来源: 孝感日报
【字体:




  近日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孝感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
  15条措施干货满满
  日报君来划重点




  加快设立孝感市中小企业纾困资金 ,鼓励各县(市、区)、市高新区相应设立纾困资金,对相关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补贴,并给予房屋租金、水电费减免等支持,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支持。


  2022年,实现新增信贷投放230亿元以上,确保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比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拓展三年专项行动 ,推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增速、首次贷款户数实现“两增”,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升,融资便利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在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基础上,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强化涉企收费监管。严厉查处不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不落实停征免收收费项目、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取保证金等行为。


  持续推进金融“面对面”活动,落实“四张清单”工作机制,进一步减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间。
  对于资金暂遇困难但生产经营正常的中小企业及轻资产科技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金融机构要做到不压贷、不限贷、不抽贷、不断贷。
  加大全市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辅导力度 ,力争“金种子”企业达到12家、“银种子”企业达到24家。鼓励、引导、支持有实力的中介机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市场服务主体在孝感展业。


  全面推行省内货车异地年检,适当放宽年检间隔时间,优化检验流程,降低收费标准。加强产需对接,推动就近配套,打通内循环。加大价格监测力度,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高质量完成保障房的建设工作,稳定租金水平。


  加强对用电保供的预警预判,保障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对未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通过电网代购托底方式保障中小微企业平稳入市,保障企业用电不受影响。
  严格执行“先用电后付费”“月底抄表、次月结算”措施 ,严厉查处强令中小微企业预缴费行为,加大对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查处力度。


  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稳岗返还政策实行“免申即享”。落实社保缓缴政策,人社部门在社保系统做“定向阶段性缓缴”标识,实行“免审认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未标识但符合缓缴的企业可线下申请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落实一次性就业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落实个体户社保政策。 完善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服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落实创业担保政策。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额度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鼓励各地加大贴息力度,对小微企业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由各地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贴息。积极争取省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预留采购份额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比例不低于60%。严格按照《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清理整顿在地方政府采购活动中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等行为。
  及时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深入实施“政采贷”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融资,原则上不再要求中标(成交)企业提供除自然人保证以外任何形式的担保,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和附加其他任何条件。


  严格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
  积极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实施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积极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引导个体工商户等进社区,促进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服务个体工商户功能。


  设立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专班 ,进一步优化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账款受理、甄别、分办和督办机制,通过投诉电话、投诉网站及投诉邮箱等多种渠道,及时受理企业投诉信息,对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拖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账款的行为进行督办,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拖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账款清零。
  推进重点产业链金融链长制 ,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为中小企业欠款确权,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


  建立新登记市场主体回访管理台账,上线省市场主体回访登记信息化系统,规范填写回访记录,动态掌握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现状。 定期开展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现状分析,征集意见建议,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将监管寓于帮扶服务之中,对回访中发现的首次轻微违法问题,指导改正规范,免予行政处罚。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市场主体,实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加快制定“个转企”支持政策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原个体工商户各类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依法使用;需换发许可证件、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转企后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转为一人有限公司或独资经营企业的,凭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依法按名称变更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享受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优惠。


  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工作,为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同时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和新企业登记。
  积极探索跨城区变更经营场所登记试点改革工作,满足个体工商户流转的社会需求。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规避排除限制竞争风险。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畅通社会对于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投诉举报渠道。
  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维护统一大市场。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深入开展“联企业、送政策、解难题、稳主体”帮扶活动 ,进一步深化“亲清”政商关系,优化涉企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妥善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困难帮扶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全面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各项政策措施
  除有明确规定时限以外
  执行至 2023年12月31日




  来源:孝感日报
  制作:盛为华 周洋 包梦婷
  出品:孝感日报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