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获悉,我市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各类经营主体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四新经济”的范围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等。包容审慎监管是对经营主体的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首次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
《指导意见》从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打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四个方面推出16条“硬核”举措,全力扶持我市“四新经济”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制度,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四新”经济经营主体均能依法平等进入。大力推进“一诺通”准营,深化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推动许可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落地落实。严格对照“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清单,对“四新”经济实行“照单监管”,清单之外无监管。
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四新经济”经营主体自登记设立之日起,给予1年包容期,通过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四新经济”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试行“沙盒监管”机制,“沙盒监管”是指划定一个范围,对在“盒子”里的经营主体,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将守法诚信经营的网络交易领域“四新经济”经营主体纳入其中并实施“沙盒监管”。
同时,严控包容审慎执法“红线”,在落实“包容期”管理的同时,设置执法“红线”,对企业经营中存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或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