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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南高中分配生招生实施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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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5 11:22 来源: 咸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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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分配生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安区教育局、温泉城区各初中学校: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市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2022年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分配生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2022年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分配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幼高〔2017〕11号)精神,市教育局根据温泉城区初中学校的学生人数、办学行为、办学水平等因素,将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在温泉城区招生计划拿出一定比例直接分配到温泉城区各初中学校,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配办法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面向咸宁市温泉城区所有初中学校招生,分配生招生计划为在市教育局下达的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总招生计划中,除去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国际班计划、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和各县市区统招生计划后,将剩余计划的10%(2022年,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分配生名额为59人),根据温泉城区各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应届毕业生总数,按比例进行分配。
  序号学校名称
  九年级
  学生数分配名额 1 咸宁市温泉中学 910 20 2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 587 13 3 咸宁市第三初级中学 383 8 4 咸宁市香城学校 560
  12 5 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 98
  2 6 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 182
  4 7 咸宁梓山湖北大邦实验学校 11
  0 合计
  2731
  59
  二、分配生资格 分配生资格由学校审核认定,报市、区两级教育局备案,2022年分配生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温泉城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阶段在同所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 (三)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分数在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统招分数线下30分内(含30分)。
  三、志愿填报
  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且必须填报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志愿,也可以同时填报其他学校志愿。
  四、录取
  (一)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分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点击可下载表格) ,学校审核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
  学校将公示后的合格名单汇总,填写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分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点击可下载表格) ,于7月15日前报市、区教育局备案(咸安区学校先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2022年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招生按统招生(统一划线录取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生、国际班顺序依次进行。
  统招生采取统一划线录取,分配生采取分初中学校录取,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为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统招生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
  (三)分配生录取时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遇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品与历史排序,即总分相同时,以语文成绩排序,总分和语文成绩相同时,以数学成绩排序,依此类推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面向温泉城区考生统一录取。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促进均衡 将优质公办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是国家、省的明确要求,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考生学校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要利用多种方式将分配生招生录取办法和资格审查结果在校内公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市教育局将加大检查力度,做到凡有举报必查,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咸宁市教育局
  编辑: 王馨茁
  监制:向东宁
  出品: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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