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创投风投高地,洪山区“创投双十条”政策重磅发布,力度超乎想象!
融创智谷。洪山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长江网讯(通讯员 汪万军 张蜜)近日,洪山区出台《关于促进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创投双十条”),围绕打造区域创投生态、加快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吸引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创投风投机构和创投人才聚集洪山,推动洪山打造创投风投高地,以创投资本和创投人才助力洪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洪山作为“大学之城”,创新是城市靓丽的底色。本次,洪山区以锐意创新的精神,再次勇立潮头,向全社会吹响力挺创投业发展的“号角”,擦亮创投“金字招牌”。本次出台的洪山“创投双十条”政策,亮点纷呈,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总体原则,从股权投资的全生命周期对创投机构和创投人才进行政策激励。
亮点一:政策体系全、覆盖面广。政策奖励既包括创投机构也包括创投人才;政策覆盖“募投管退”全环节,不仅对本地新设创投机构进行奖励,对域外机构在区域内发起设立基金也可按规则进行奖励;政策奖励不仅针对新设机构和基金,对存量机构和存量基金也可按照资金增量部分进行奖励。
亮点二:大幅提高奖励上限。例如:对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创投机构投资区域内企业、创投机构投早投小、创投基金退出、招商引资等政策奖励力度均为中部地区创投政策的上限标准或接近于上限标准,同时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机构,优先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亮点三:多项政策为区域内首创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在武汉区级层面进行了多项政策的创新和探索。例如:落地了创投示范基地的通用政策,给予专项运营补贴;筹建并落地了洪山创投协会,发展了“洪山创投峰会”品牌;组建创投高端人才库,优选创投人才作为“创投大使”和国有企业“投资顾问”;鼓励创投风投机构与区域内高校合作,加强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引进。
亮点四:政策兑现周期短。本次颁布的创投政策多项奖励措施为一次性奖励,当年申报即可全部兑现;分期兑现的奖励措施占比低且兑现周期短,兑现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大大增强创投机构与创投人才的获得感。
亮点五:扩大政府基金规模,发挥国有创投引领作用。将洪山引导基金升级为母基金,总规模扩充至50亿元;支持区属国有创投机构试点混改与员工跟投机制、容错机制,吸纳优秀人才。
一、创投机构十条
(一)鼓励创投风投机构落户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基金,以公司制形式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按照实缴资本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注册且实际出资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按实际出资金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对本政策实施前已在洪山区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机构,新增实缴注册资本部分按本条政策给予奖励。
(二)为创投风投机构发展提供办公场地支持
1、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机构,优先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2、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未享受免费办公用房的股权投资机构租赁办公场地的,3年内每年给予不低于50%的租金减免,单个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投资区内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奖励支持
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洪山区“965”产业方向非上市企业,投资满一年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股权投资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四)为创投风投机构发展提供办公场地支持
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洪山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满两年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15%给予其管理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仅限首次投资),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投资满两年后、五年内实际发生投资损失的,按照项目首轮投资实际损失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元,每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每年最高补贴600万元。
(五)拓宽募资渠道,支持二级市场基金和并购基金
1、鼓励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长期资本在洪山区设立基金,加大对洪山区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
2、鼓励各类资本在洪山区发起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按照S基金在洪山区实际投资金额的1%对其管理人给予奖励,每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累计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六)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在洪山区退出
对股权投资基金上一完整会计年度获得项目退出的,按其上一年度项目退出时产生投资收益的5%对其管理机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基金在洪山区年度经济指标核算。
(七)打造区域股权投资聚集发展基地
在洪山区打造特色资本发展示范基地和信息化平台。示范基地为入驻的股权投资机构提供综合性服务和不低于2000平米的免费办公面积。对于年度考核达标的示范基地,给予运营主体每年18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总金额累计不超过3年且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八)创建洪山创投协会,支持创投品牌建设和活动开展
1、以新创建的洪山创投行业协会为依托,构建区域创投生态体系,加强行业交流、推动联动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服务区域发展。
2、搭建形式多样的路演对接平台,对经认定的在洪山区举办的行业培训、项目路演、上市辅导等活动,按照每场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九)壮大政府产业基金规模
1、将洪山区政府投资产业基金总规模扩充至5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
2、争取国家级和省、市级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同设立母、子基金,重点产业基金,专项子基金等
3、允许政府产业基金从出资的母、子基金和项目中分阶段适当让利退出。
(十)鼓励国有创投企业参与股权投资
鼓励区域国有创投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设立创投基金,加强与国内头部机构合作,吸引国内头部机构“走进来”,培育优质本土创投机构“走出去”。
二、创投人才十条
(一)创投风投高管人才从业奖励
1、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可推荐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名录,按照“千企万人”政策进行奖励。
2、经认定的股权投资领域核心专业人才,按照其年工薪收入8%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鼓励金融从业人员提升职业素质
对取得CFA、FRM、ASA、FCAA、ACCA执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洪山区创投风投机构或金融系统全职从业满两年,依法在洪山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加强创投人才招商贡献激励
鼓励“创投大使”及创投机构核心人员将投资或服务的区外优质企业引入洪山区。对引入的符合洪山区“965”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企业总部或优质项目,按照实际股权投资金额的2%给予给予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奖励并全额奖励给其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四)组建创投高端人才库
建立创投高端人才智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洪山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服务。对股权投资机构高管或在洪山区具有成功投资经历的基金管理机构高管,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可比照市重点产业优秀人才享受有关政策支持。
(五)优选创投人才作为“创投大使”
对于具有产业招商资源或区内招商有重大贡献者,聘请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投大使”。每年择优评选若干名“优秀创投大使”进行表彰通报。
(六)设立股权投资优秀团队奖
结合上年度对洪山区经济发展贡献度、投资项目数量、投资金额、首投项目数量等情况,对排名前十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管理团队和个人颁发奖励证书。
(七)加强创投人才文关怀与生活保障
对于区域创投风投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近3年内累计对洪山区企业股权投资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创投风投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创投大使”,在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
(八)聘任创投人才担任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顾问”
对创投机构及创投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根据个人专业情况及区域贡献情况,择优推荐聘任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顾问”。
(九)鼓励与高校合作,加强人才的培养引进
与高校合作,认定一批区级金融人才培养、引进、共享的实践基地,形成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金融人才的联动机制,吸引知名高校的优秀大学生能够在创投风投机构实习、留用。
(十)支持国有创投市场化改革,吸纳优秀人才
1、鼓励区属国有创投机构建立混合所有制的股权结构,探索与市场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和员工持股、员工跟投制度,吸纳人才。
2、对于国有创投机构管理的政府及市场化基金,设定容错机制。
【见习编辑: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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