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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冷对房屋出租备案

发表时间:2011-03-28 08:59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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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出租房屋应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记者了解到,10天来,主动备案的房主寥寥无几。房管部门表示,一系列配套实施细则将尽快落实。
  近日,记者接到了很多出租房主关于备案问题的咨询,多数人表示没有打算主动去备案。记者从武昌多个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了解,到现场办理登记备案的市民并不多。
  记者采访中,一些房主表示,出租房子多年了,不太清楚出租房屋还要办理登记备案;也有少数房主表示,虽然听说过登记备案制度,但为了减少麻烦,他们也没有主动去申请。
  根据《办法》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社区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方还需携带房产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以及租赁合同等。
  这就意味着,房屋每更换一次房客,房主就要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在很多房主看来,这一程序太过繁琐,而且备案意味着自己的家庭财产也会暴露。
  现实中,对一些房主和房客来说,租金是最主要的问题。除了希望租客能有稳定工作、便于按时支付租金外,中介和房主对承租人的身份问题并不关注,更别提备案了。
  另外,避免被征税也是房主不备案的重要原因。根据目前规定,武汉市出租房屋属于经营性行为,需要缴纳房产税、个税等相关税费,而没有备案的房主一般都没有缴税。很多房主担心备案后,相关部门会“按图索骥”上门征收营业税等税费。
  房管部门介绍,目前一些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备案相关设备和流程还未完全理顺,预计4月份租赁备案工作将铺开。(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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