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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3500万社保补贴

发表时间:2009-01-13 14:41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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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记者 邵立肃)“政府对我们这些下岗失业人员太好了,不但为我们找工作,而且还给我们发放社保补贴。”今天,居住在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的李小红在劳动保障所高兴地领到了2160元社保补贴。

  现年47岁的李小红自2001年下岗后,一直靠做钟点工和打短工维持生计,去年9月参加了政府组织的川妹子家政服务免费培训后,被介绍到一大老板家从事家政服务,月薪800元。尽管有了稳定的收入,但维持全家生活仍很困难。2008年8月,听说像她这样的灵活就业人员现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可以享受3年一定比例的社保补贴,她毫不犹豫地参了保。没想到3多月后,政府就兑现了。“今天我领到了216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减轻了我的经济压力。”在广安区,像李小红这样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2008年社保补贴的有11549名。

  广安区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惠民政策,是鼓励和扶持下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又一新政策。凡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女年满40岁、男年满50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按年缴费标准的三分之二给予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其他人员按年缴费标准的三分之一给予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6年广安区率先启动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享受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的大都是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3年中,广安区共发放社保补贴3500余万元”

  为了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广安区劳动保障及就业服务部门,通过开会、印发宣传资料、上街摆摊设点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这一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实行多种方式的灵活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的上门服务政策,为符合条件的“4050”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社保补贴,使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互相促进、互相推动,并加班加点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及时兑现社保补贴。

  据了解,2006年,广安区共有9452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向劳动保障及财政部门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后,享受养老及医疗保险社保补贴864.3万元。2007年,该区有近1.2万余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有关部门审核有11741名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条件,发放享受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补贴1288.5万元。2008年,经审核,11549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条件,应兑现社保补贴1410.299万元。目前,广安区的这批社保补贴款元旦前已从区再就业资金中划往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部分乡镇、街道通过再次审核后已经将社保补贴发到灵活就业人员手中,预计20日前全区将发放完毕。

 

 

责编: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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