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五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此轮改革内容丰富、任务明确,其主要任务有四大项: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编制。已经获批的17个省(区、市)在积极探索实践大部门体制、加大机构整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将政府职能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
而在管理体制方面,中央明确提出,此轮改革将继续推进省直接管理县的财政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
四大亮点凸显
首次提出机构编制备案制度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自2008年3月启动,已经完成阶段性任务。作为单一制国家,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一个有机整体,上下衔接,方能确保政令统一,而解决地方政府在体制机制、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便显得十分迫切。
“群众来政府办事,办成办不成,工作人员你都得合法合理、规规矩矩,让人家明明白白、痛痛快快!”在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看来,这是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
与前4次改革相比较,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一启动,便彰显许多新的时代气息,四大亮点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