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内政部长”江宜桦昨天批准“警察人员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规定”。江宜桦表示,“特定对象”即包括治安顾虑人口、帮派份子、经营色情、赌博和“破坏国土盗卖砂石”者。
江宜桦指出,警察与特定份子互动都需报备,报备分两种,一种是事前报备;另外是临时有勤务需求,可以电话报备,但仍需在事后十二个小时内,提出报告书。
他也指出,警察若是在不知情情况下与特定对象出现在同一场合,则需要在知道后“立即”报告。
责编:刘远霞
发表时间:2010-07-08 14:38
台当局“内政部长”江宜桦昨天批准“警察人员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规定”。江宜桦表示,“特定对象”即包括治安顾虑人口、帮派份子、经营色情、赌博和“破坏国土盗卖砂石”者。
江宜桦指出,警察与特定份子互动都需报备,报备分两种,一种是事前报备;另外是临时有勤务需求,可以电话报备,但仍需在事后十二个小时内,提出报告书。
他也指出,警察若是在不知情情况下与特定对象出现在同一场合,则需要在知道后“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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