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9级税率或将改为6级
空穴来风?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如获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据悉,该草案对个税进行了多处修改,以达到其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的目标。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个税改革为2011年重点工作之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通过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级距的方法来降低中低收入阶层个税税负。
目前中国个税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45%,而国际上多为4-5级税率。
据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在累进税制下,政府一般会加上许多扣除、减免等优惠条款,从而使富有者相对地少纳税,难以实现纵向公平;同时,面对繁杂的附则,有些纳税人可以通过纳税筹划等活动来避税,极易造成横向不公平。实行累进税制的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税规模达到千亿美元以上,而且每年都在扩大。”
据悉,已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方案在调减级次后,最后可能只有6级税率,相应的级距也扩大,最终使中低收入者只符合最低的一到两级税率。
“现在关于个税的传言非常多,但这个方案是不是能够在近期出台目前尚未可知,从当前的消息而言,不排除各界的猜测比较多,这也反映出大家对个税改革很期待。”上海交通大学海外学院税务研究所副所长汪蔚青教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6级税率?
根据公布的消息称,已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方案在调减级次后,最后可能只有6级税率,相应的级距也扩大,最终使中低收入者只符合最低的一到两级税率。
“老百姓需要的是一个宽税基、低税率的个税方案,这正好和国家税制改革的精神不谋而合。目前大多数居民缺乏纳税意识,主动交税观念不强,而现在2000元的免征额让很多中低收入者在CPI和通胀之外承担了较重的经济压力,最好在保证大多数人纳税的前提下,减轻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的压力。”汪蔚青解释道。
汪蔚青进一步分析表示,宽税基、低税率是一个良性循环征税结构和体系。在降低税率的同时将一部分随着经济发展导致旧法的空白地带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了税基、总体会增加国家税收。后金融危机时代“薄利多销”式的征税方式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有选择地、适当地降低税率,使税负更接近纳税人的承受能力,这样不仅不会减少实际税收,恰恰相反,在纳税人服从度高的情况下,还会降低征管成本,从而提高纳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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