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耕地质量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新华网杭州1月25日专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最新公布的一份省政府令明确规定,将耕地质量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须加强对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增加资金投入,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保护和监督管理等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耕地质量管理责任,将耕地质量管理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浙江省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耕地资源相对匮乏,人均占有耕地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加速推进,建设用地需求与土地资源可供量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测算,2006年至2020年浙江全省各行业建设用地需求量与可供量之间缺口为217万亩,满足度为64%。
面对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的严峻形势,浙江省政府在2008年就将耕地保有量等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大幅提高耕地占用税额标准,调整后的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5元至50元,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四倍左右。
2009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则提出实施百万亩造地保障工程,计划在五年内新增耕地106万亩。
责编: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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