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个村庄规划 按人口规模分为四级
北京市地方标准《村庄规划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记者昨天(13日)从市规划委获悉,根据该标准,本市村庄将按照人口规模分为四级,人均建设用地应限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村庄按人口规模分四级
据介绍,由于国家和北京市都没有出台正式的“村庄规划标准”,为指导本市的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在2011年编制完成北京市3900多个村的村庄规划标准。该标准受北京市规划委标准化办公室的委托,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从2005年开始,百名规划师便下乡进行规划的编制工作。
标准适用于北京市保留发展型村庄的村庄规划。本市村庄规模确定了四级村庄的人口规模:即小型村少于200人、中型村200-600人、大型村600-1000人、特大型村多于1000人。从整体的人口变化趋势来看,我国正处在一个快速城镇化的过程,村庄的人口是要向城市和镇不断集聚的。因此,从这一角度看,村庄的人口应该是不断减少的。但是某些村中村和某些近郊区的村庄,由于其低廉的租金、土地成本及其他因素,集聚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其常住人口的规模在某段时间内有可能是增加的。
公交站离村庄不少于一公里
标准同时规定,本市村庄人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村民宅基地和居民住宅用地的规模,也根据北京市规定的用地面积指标进行确定。且村庄产业以宜农产业为主,主要发展一产和三产,避免二产带来污染。村庄产业要避免新增建设用地。村庄公共空间的布局应考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对发展旅游接待的村庄和流动人口较多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应考虑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其配置标准。
每个村庄至少有一条主要道路同国、市、县、乡道相连。中小型村庄至少保证有一条对外联系道路;大型和特大型村庄应至少保证有两条对外联系道路。村庄同最近公交站点的距离不少于1000米。对外联系密切的村庄和院落内难以停车的村庄应集中设置停车场。道路及特殊地点应有照明设施,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率,防止犯罪活动,并对美化新农村环境产生良好效果。路灯宜安装在村内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和宅前路拐弯处。
垃圾收集点每村至少一个
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推行村庄收集、乡镇集中运输、区县内定点集中处理的方式,暂时不能纳入集中处理的垃圾,可选择就近简易填埋处理。垃圾收集点每个村庄不应少于一个; 收集频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可选择每周1-2次。公厕建设原则上每300-500米设置一座。达标公厕主要建在村内主要道路、次要道路、胡同和住宅区等,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
村庄炊事及生活热水用能应逐步以太阳能、改良的生物质燃料等清洁环保能源代替低效率的燃煤、燃柴等常规能源消费类型。如太阳能、沼气、改良的生物质燃料、液化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城镇管道燃气。
发掘北京村庄风貌特色
村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需要保护资金支持,鼓励多种保护资金渠道。符合历史名村条件的村庄需申报为历史文化名村。村庄风貌景观分类按照历史风貌、特色风貌划分,历史风貌景观类是指具有一定历史风貌特征、集中成片的村庄建成区;特色风貌景观是指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集中成片的村庄建成区,如村庄选址有特点的(山地、浅山、平原地区);村庄周边环境与村庄关系有特色(自然风貌资源);村庄形态布局有特色;村庄建筑形式有特色;村庄民俗生活有特色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对于事物认识的不断加深,具备申报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村的申报条件的村庄,可及时申报。
责编:陈颖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