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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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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6 14: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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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拉萨3月16日电 (记者扎西)针对目前机场所在地政府及其政府相关部门的机场保护指责不明确,在机场保护工作中存在着与机场所在地政府配合和协调不顺等问题。3月1日,西藏自治区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

  “希望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导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推动该法规在西藏航空事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民航西藏区局党委副书记文斌表示《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紧密结合西藏航空事业发展实际,突出安全管理,进一步划分了职权范围,明确了相关措施,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目前西藏拥有通航机场5个,引进航空公司6家,开辟航线19条,通航城市16个。2011年西藏民航旅客吞吐量将达194.4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7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6.2%和20.4%。

 

 

责编: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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