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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规定新房价格涨幅应低于收入增幅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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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4 10: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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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记者王卫平)日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工作组对西安市的指导意见,西安市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标准: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5个百分点。今年西安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指标均为15%。

  近几年来,西安市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平稳健康发展态势,房价比较平稳。但从2009年下半年以来,西安房价涨幅明显加快。除存在购房群众对房价上涨预期、土地、人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外,也与西安市房价基数低、正处于城市价值兑现期、经济发展速度快、人均收入水平增幅较大、各界对西安发展前景看好等因素有关。

  为了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西安市按照中央一系列调控政策要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落实商品房限购措施,制定房价控制目标,采取坚决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限购政策实施后,西安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初步显现,3月份,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均价615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8.94%。

  西安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增加住房供应总量,严格控制土地出让价格,使今年的出让土地成交楼面地价不高于周边地价,加强市场监管和强化监管责任,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确保全年房价控制目标实现。

  必须在控制通胀的同时下决心解决好房价问题

  4月12日,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带队的国务院督查组,开始就浙江省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和调控成效,展开在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的实地督查。

  督查组一行是11日抵达浙江省会城市杭州的,并在当天下午召开会议,听取了浙江省政府和杭州市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汇报。

  贠小苏在会上表示,这次督查组主要就国办专门发出督查通知的8条内容展开工作,尤其重视了解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并突出四项重点督查内容:一是中央调控政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二是中央调控政策部署的相关数量比例要求;三是地方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工作记录,特别是责任和落实机制;四是地方政府监管的责任和办法。“中央认为,以城市住房为主的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全局,必须在控制通胀的同时下决心解决好房价问题。”贠小苏说。

  权威专家称,以国务院督查组督查为契机,中央近期将会给地方政府加码,制定更严格的调控政策。而据了解,住建部、国土部仍有许多政策可用,包括对房价的直接干预、土地出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收紧开发贷、土地抵押授信等,这将促使楼市调控预期不会改变。

  业内预计,重压之下,房价观望情绪有望打破。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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