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严查侵犯知识产权 扣留货物价值约1.1亿元
人民日报汕头4月21日电(记者杜海涛)海关总署今天发布,自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截至3月底,各地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9055次,扣留侵权货物数量4500余万件,扣留货物价值1.1亿元。
但是,部分进出口企业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序、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盲目接单、消极配合、商标不备案等问题,导致海关在执法中存在一些困难。
今年3月10日,海关人员在查验时发现货物上使用了康沃斯公司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ALL STAR”商标,但该公司无法提供合法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文件,因此该批货物涉嫌是侵权货物。最终,该公司货物被没收并处以罚款。“企业在接受定牌加工合同时,一定要让外国客商出具知识产权许可文件。”汕头海关关长孟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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