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归罪一人被指撇清企业责任
虽然中石化天价酒事件曝光的第二天,涉事的广东分公司就强调购酒与总经理鲁广余无关,但昨日中石化公司公布的事件调查结果则恰恰相反。这起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和指责的央企高消费事件,最终以鲁广余的降职而了结。不过,在解读中石化的调查公告时,几位业内人士都提出,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案件一些疑点仍然是谜。
涉事公司高管降职处理
昨日下午,中石化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天价酒事件”调查和处理结果。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该事件联合调查组表示,鲁广余购买高档酒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点:一是严重违反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购买高档酒;二是运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逃避监管;三是通过虚假手段,应付上级检查,欺骗组织。其行为严重损害了中石化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其个人负有直接责任。
对此,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表示:“这件事情对中石化乃至国有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伤害,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了上百万人的耻辱。”
决定聘请社会监督员
此前,本报率先报道了中石化内部人士网上曝光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进百万高档进口红酒和茅台酒的消息,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也引起了公众对于中石化在高油价敏感期仍然消费高价酒的质疑。随后,广东分公司承认购酒事实,却表示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用于非油品业务,即在便利店销售。
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广东分公司在事件曝光后接连召开三个会,严查“天价购酒”泄密人,称查出后严惩,并要求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准接受媒体采访。这一点后来也成为遭到舆论诟病的焦点。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中石化方面表示,公司决定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社会各界到中石化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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