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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10家商企价格欺诈被曝光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1-04-29 11: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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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4月28日,省物价监督检查局对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的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公开通报。

    5家商场虚构原价

    衡水爱特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从2011年4月25日开始,对某品牌电视在标价签10199元/台的基础上,以7999元/台的价格进行“五一”促销,经查该商品最近一次的交易记录价格为9600元/台,此次促销应在9600元/台的基础上进行;保定钟楼商厦销售的某品牌玉石饰品,大部分按吊牌价的3.8折销售,经查该商厦从未按原价销售过;沧州市同天购物中心富安娜专柜宣传广告称某丝绵4件套原价3860元,现价1980元,经查该专柜没有3860元的原价销售记录;邢台市家乐园大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某品牌男凉鞋于4月21日上架,标价561元/双,现8折销售,经查该品属新品上市,没有原价561元出售的记录;邯郸市阳光三联电器有限公司万达卖场销售的某品牌电视于4月18日上柜,4月23日开始在标价17999元/台基础上打8折销售,经查该卖场没有以17999元/台的价格销售记录。

    4家商场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

    邢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售的某品牌休闲装、邢台河北辰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某品牌奶粉、河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衡水电器商城销售的部分家电,海报宣传均标明购物金额达到××元赠送不同的商品,但均未标明赠品品名、产地、规格、型号及价格等相关信息;保定商场销售某品牌羽绒服,广告宣传买一送三,经查买品和送品不一样。

    1家商场不履行价格承诺

    邯郸市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促销海报宣称某品牌床上用品时尚四件套给力价339元/套,结算时却在339元/套的基础上加收30元。

    省物价监督检查局表示,上述价格行为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相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此次公开曝光旨在惩戒违法经营者,提醒和告诫经营者要严格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

    相关

    河北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4月28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商品房明码标价落实情况的监管。

    根据要求,近期各地将严肃查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重点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欺诈等行为。

 

    据了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选择当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商贸流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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