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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今年5月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生效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1-04-29 16: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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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记者周婷玉 黄小希)中国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今年5月1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新规定将正式生效。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中增加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具体包括宾馆、饭店、酒吧、影剧院、游艺厅(室)、公园、展览馆、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28个场所。

  卫生部监督局环境卫生处处长谢杨说,实施细则生效后,可以理解为今后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这与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是一致的。

  目前,中国一些省份、城市已出台较为严格的地方性控烟法规,加上实施细则,都可以为中国的控烟立法奠定基础。

  卫生部1991年3月11日制定实施细则,之后进行修订并于今年3月22日公布。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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