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面清理公路收费 超期收费站点将叫停
(新华网)昨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参加了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全国对收费公路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清理工作,包括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据悉,云南省也将根据要求,从本月20日起启动专项清理工作。
据悉,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等8种属于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对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并且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对各地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确保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或废除工作,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行政法规的建议。
专项清理工作将分为4个阶段进行: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检查复核和总结完善阶段。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各省要全面清查和核实截止到今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并于9月5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综合司)。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副省长孔垂柱出席会议。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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