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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采取严厉措施打击医院滥用抗生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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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7 09: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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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 (记者/陈枫通讯员/粤卫信)一个小感冒就滥开“头孢”类抗生素,医生将可能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科室主任、院长也要问责甚至掉乌纱。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召开“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并与各省部属医院院长签订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抗菌素使用率超发达国家两倍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介绍,据调查,目前我省大医院 的 抗 菌 素 使 用 率 普 遍 在60%以上,一些中小医院和社区医院高达70%以上;而欧美发达国家的比例仅在30%左右。相关监督检查和监测发现,我省部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仍然存在错误的用药观念、用药行为和用药习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越是到基层,抗生素滥用越严重,因为他们没有太多有效治疗手段。对于一些普通伤口和感冒,医院担心所谓的合并感染,也会大量使用抗菌素。”廖新波担忧地说,抗菌药物滥用不仅加剧群众负担,还容易出现耐药性,以后将面临“无药可用”的困境。

  今年门诊抗菌药使用率不得超20%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省卫生厅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内全省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抗菌药物品种必须按规定下降到35种和50种,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20%。

  方案对手术预防用药也作了明确规定,住院患者外科手术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应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无菌手术后预防性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省卫生厅要求各医院对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的处方或医嘱进行点评,对严重滥用抗菌药物的,将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昨日签署的责任状还明确,院长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省卫生厅对未完成任务和不能履行相应职责的医院,将召集院长诫勉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廖新波还说,“如果医院严重违规,卫生厅将会找院长谈话,建议其引咎辞职”。

  上月全省报告手足口病3.6万例绝大多数是轻症,仅1例死亡

  南方日报讯 上月广东共报告手足口病36131例,绝大多数为轻症,死亡1例。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公布2011年5月全省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2011 年5月,全省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22038例,死亡83人。其中,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梅毒、乙肝、淋病和丙肝,占报告发病总数的91.44%;报告死亡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为:艾滋病(死亡51人)、狂犬病(死亡19人)和肺结核(死亡8人),占报告死亡总数的93.98%。

  5月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50022例,死亡4例。其中,手足口病36131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05%。

  5月全省共报告2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事件为韶关市翁源县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级别为较大,发病3人,死亡1人;另1起事件为深圳市光明新区爆发手足口病疫情,事件级别为一般,发病26人,无死亡。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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