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规定领导干部外出需提前3天报批
(中广网) 太原市政府昨天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下发通知,从今以后太原市的领导干部想要离开太原外出、或者请假休假,需提前3天报批。
上午,太原市统一的《领导干部离并外出或请假休假报批卡》已制作成形。报批卡不仅有请假申请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外出事由等基本信息,对于离开时间和返回时间和外出地点,也明确要求填写。领导干部外出后,工作由谁来临时负责主持、临时主持工作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均被列入必填内容。
这一通知,主要针对太原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机构的主要责任人。通知要求请假人离并外出或请假休假,需要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领导干部离并外出或请假休假报批卡》,报市政府办公厅,经市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在返回之后及时销假。请假人外出期间,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外出。市政府办公厅将对请假人报备手续履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不履行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将责令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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