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中国保护人权成就举世瞩目
——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总结会议”上的发言
吴海龙
王晨主任,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2009年4月,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规定了2009至2010年各部门在促进和保护人权各领域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这是我国首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行动计划》是党和政府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
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行动计划》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预定的各项目标也如期实现。我们常说,言必信、行必果。《行动计划》的全面实现,展现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和全面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迈入了一个新阶段。
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开展国际人权合作是《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年来,外交部高度重视《行动计划》的执行与落实,作出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各相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我们认真履行了应承担的国际人权义务,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合作态度。两年来,我们按时向联合国提交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的履约报告。我们于2010年6月向联合国提交《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次履约报告,2010年7月提交《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四次合并履约报告,2010年8月提交《残疾人权利公约》首次履约报告,2010年11月提交《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首次报告。为了提交履约报告,外交部牵头成立了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在内的跨部门工作组,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确保了履约报告的全面、准确和广泛代表性。我们并与有关联合国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认真考虑条约机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结合国情,对合理可行的建议予以采纳和落实。2009年8月,我们接受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对中国履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十至十三次合并报告的审议。委员会对我及时提交全面、翔实的报告和答复材料表示赞赏,审议结论肯定了中国在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政策措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的举措和成就。
第二,我们积极参与了联合国等多边人权领域工作,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中国政府派出高级别代表团参加了人权理事会历届会议和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等机构工作,深入参与会议各项议题的讨论,与发展中国家密切配合与合作,倡导以公正和非选择性方式处理人权问题,推动了多边人权机构的健康发展。我们于2009年顺利接受人权理事会首次国别人权审议,人权理事会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国接受审议的报告。我与会代表团全面介绍了我人权事业的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努力的目标,与各国进行了开放、坦诚的对话。许多国家肯定中国在人权领域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中国政府认真、负责、合作的态度获得各方普遍好评。我们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及其办公室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与高专办签署的人权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已得到落实,正在认真研究下一步具体合作事宜。我们与人权特别机制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于2010年12月接待了联合国粮食权特别报告员访华,报告员对中国在人权方面,特别是在扶贫等领域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
第三,我们与一系列国家开展了人权领域的对话与交流,取得了积极成果。两年来,我们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欧盟、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等西方国家和组织举行了多轮人权对话或磋商,增进了双方的相互了解,减少了分歧,促进了双边关系发展。我们与俄罗斯、古巴、老挝等发展中国家也开展了人权磋商,交流了有益经验和做法,巩固了双方业已存在的良好关系和务实合作。我们在对话与磋商中向有关国家通报了中国政府落实《行动计划》的具体进展,各方均予以高度评价。
我们还积极宣传中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与主张。我们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应与一国具体国情相结合,主张同等重视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指出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我们倡导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话与合作,以建设性方式处理分歧,共同促进和保护人权。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中国在人权领域的理念和主张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宣传中国在人权领域的立场和理念,高举对话与合作的旗帜,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交流,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促进和保护人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和政府为促进和保障广大人民的人权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尊重和保障人权已被庄严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以及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十二五”规划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了改善民生行动计划,目的就是使全体人民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们的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即使对我怀有偏见的西方国家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巨大进步。
胡锦涛总书记不久前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将按照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权领域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不断提高13亿中国人民享受各项人权的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随着《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制定和出台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已提上议事日程。我们认为,制定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既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需要,也充分显示中国政府加强法治、改善民生和保障人权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树立中国文明、开放、进步的良好国际形象。外交部将一如既往地积极配合和协助国务院新闻办做好相关工作,也希望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继续予以支持和配合。我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13亿中国人民享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人权的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中国的人权事业必将取得更大进步。
谢谢!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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