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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考核区县“蓝天”数量 增减一天奖罚20万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1-07-19 14: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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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记者 程慧 实习生 茹和)从10月1日起,西安将对全市各区县、开发区的“蓝天”数量进行考核。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西安市区县每月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减少一天,区县将被罚缴20万元,每增加一天则奖励20万元。

 

西安将考核区县“蓝天”数量增减一天奖罚20万

蓝天碧水,鸟瞰曲江南湖,分外美丽。(记者 刘珂 摄)

  昨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办法》提出,由市环保局根据各区县、开发区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数据,每月统计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区县、开发区月度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减少一天罚缴20万元,每增加一天奖励20万元。

  市环保局负责对奖惩金进行核定、核算,市财政局负责奖惩金的收缴和管理。奖励资金将从市本级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列支,罚缴资金纳入市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统筹使用。

  年度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考核指标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全年环保目标任务考评中环境空气质量项得满分;未达到考核指标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全年环保目标任务考评中环境空气质量项按下降比例予以扣分。

  《办法》要求,未设立监测子站的辖区,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于今年9月底建成投运,今年10月起全部参与考核。新建监测子站投运后,第一年考核指标按上年同期全市均值进行考核。

 

责编: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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