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会议3月5日召开
(京华时报)(记者孙乾)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于昨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经会议表决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定于2012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决定免去李斌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王侠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2号、53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定于2012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同时,决定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在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
责编: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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