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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环保官员因污染事件停职 不足两月复出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2-02-11 15: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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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洛阳)(记者 韩聪聪 见习记者 曹杰)

  去年12月17日,本报曾报道了洛阳市区涧河被一家废品收购点污染,致使两名环保分局局长被停职检查一事。2月7日,有网友在洛阳信息港发帖称,污染事件中被处罚的两名分局局长闪电复出,引发网友热议。针对此事,洛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作出回应。

  事件回放

  涧河被污染,两局长被停职

  去年12月13日,有洛阳市民反映洛阳市区涧河河水不知为何变成红色。12月15日晚,洛阳市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作出决定,对此次事件中负有监管责任的洛阳市环保部门相关人员作出处罚。

  2月7日下午,洛阳市的处理决定作出不足两个月,网友“正蔡观察”在洛阳信息港“洛阳城事”板块发帖,称涧河污染事件中被停职的涧西区环保分局局长付权锋,据说已被新任命为瀍河区环保分局局长。此帖一出,引起热议。

  官方回应

  两人都是暂时调整

  洛阳市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停职检查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停职检查期满后,上级部门可根据被停职人员的表现,最终决定对其是否恢复原职使用。

  昨天上午,洛阳市环保局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月30日,洛阳市环保局党组开会研究决定,暂时将两人的工作岗位进行以下调整:付权锋调整到瀍河区环保分局工作,不再履行局长职责;王冬冬调整到涧西区环保分局工作,同样不再履行局长职责。

  当事人心声

  深感愧疚,吸取教训

  针对此事,当事人又是如何感想呢?付权锋称,他被停职检查以后,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反思。对因工作失误对环保系统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深感愧疚和自责。

  “如今,我被调整到瀍河分局工作,我一定摆正位置、端正心态,认真吸取教训,努力干好一名普通环保工作者的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付权锋说。

责编:邓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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