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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被曝性侵孕妻续:涉事男子已被停职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2-02-15 09: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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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阿梅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新快报记者 张恩杰/摄

  “中山一男性虐孕妻”追踪,法院昨日不公开审理6个多小时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公务人员被曝多次性虐怀孕妻子并有家暴行为,引起广泛关注。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涉事男子王某天与左某梅离婚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从下午3时持续到晚上9时10分,女方提出离婚和20万元的精神赔偿的要求,男方同意离婚,但拒绝赔偿。庭审中,双方就家暴、性虐等问题所陈述的观点完全对立。

  双方激动临时休庭5分钟

  经过6个多小时的庭审,晚上9时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走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大楼。面对媒体,阿梅哭诉着表示,在法庭上,她提出了包括离婚、当庭通过媒体向女方父母道歉、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费等三个要求,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王某天同意离婚,但是拒绝支付20万元。“王某天提出和解,不会给我损失费,后来说最多给5000元”。

  据阿梅的父亲表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家暴、性虐等问题所陈述的观点完全对立,互相指证。“开始王某天情绪很激动,说话嗓门也提高了。到后来,对于王某天‘恶人先告状’,我女儿的情绪就有点失控。”阿梅的父亲告诉记者,在庭审过程中,当听到王某天说12月16日的冲突,是女方父亲先动手打人时,阿梅当即全身颤抖,说不出话,身体出现异常,法院临时决定休庭5分钟。

  庭审中,阿梅的父亲作为证人被传唤出庭。他告诉记者,12月16日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当时王某打掉了他两颗牙齿。而在法庭上,“王某天对法官说是我先动的手,他一直处于防卫,没打过我。”说到庭审,阿梅的父亲几度哽咽,双手合十放在腿上,两条腿不停地颤抖。

  阿梅告诉记者,她所提出的20万元精神损失费赔偿,是在其律师的建议下提出的,并非狮子大开口。“不管最终他给多少,我一分都不会要,全部捐给当地慈善机构,但他必须当庭向我父母道歉,这个没什么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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