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不识字写错赃款 害死人质还差点害死自己
(云南网)
找到受害人尸体
21岁的段明,是一个“小混混”,只念过小学3年级。他说,辍学的原因是“厌学”。2011年12月18日晚,他成了“12·23”特大抢劫案的“临时书记员”,但因他的“不识数”,错将受害人所说的21000元,在一张纸上记成了2100000元,结果不但害死了被劫者,连自己也差点送命……
失踪
丈夫“关机”多日 妻子报案
2011年12月23日晚,家住曲靖麒麟区的杨桃,5天来每次拨打丈夫陈斌的电话都显示处于关机状态。当晚,她走进了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白石江派出所。
杨桃说得很简单:12月18日晚上9时许,陈斌驾驶家中的云DV×××9银色英伦牌轿车外出后至今未归,无法联系,“可能出事了”。请求警方立案查找。
陈斌从事废旧钢材的拆除、回收生意,闲时帮助妻子经营着麻将茶室生意,夫妻关系和睦,“从不会一天不和我联系”。
杨桃报案的次日上午,警方根据先前的调查结果,成立了专案组。
警方先期调查证明:陈斌所驾驶的车辆,自19日就离开了曲靖,转道昆明后,不知去向。而杨桃向警方提供:陈斌随身携带的银行卡,近日在富源、昆明、临沧等地发生了多次交易,这与平时的情况有极大的反差。根据杨桃提供的情况,警方又查到:陈斌名下有一张农业银行的储蓄卡,仅在5天内的不同时间,在富源、昆明、宾川、临沧镇康等地被提取大量现金,而取款的人不是陈斌本人。“陈斌有可能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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