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中国恪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
3月27日,首尔核安全峰会在韩国首都首尔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新华网首尔3月27日电) 国家主席胡锦涛27日在首尔核安全峰会上发表题为《深化合作 提高核安全水平》重要讲话。讲话全文如下:
尊敬的李明博总统,
各位同事:
2010年在华盛顿举行的首届核安全峰会,凝聚了国际社会核安全共识,开启了合作应对核安全挑战新进程。两年来,各国在核安全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对核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高,相关国际法框架日趋完善,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状况大幅改善,应对核恐怖主义能力显著提升。
与此同时,我们面临的核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加。核材料流失和扩散风险有增无减,核恐怖主义威胁依然不容忽视。有效管控核能开发利用中的安全风险任重道远。
中国高度重视核安全,坚决反对核扩散和核恐怖主义。过去两年来,中国积极采取核安全措施,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高度重视国家核安全能力建设。中国加大核安全投入,完善核安全法规体系,着力提高核安全管理水平。中国对全国核设施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中国加强核安全人力资源建设,建立全方位培训计划和多元化培训模式,培训本国核安全从业人员500多名。中国还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推进国家放射源数据库建设。
——中国严格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中国已经批准修订后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并根据公约要求加紧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法规,采取更严格的核材料保护措施。中国严格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第1887号等决议规定的义务,采取措施防范非国家行为者非法获取核及其他放射性材料。
——中国广泛开展核安全国际合作。中国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领域发挥中心作用,同该机构签署了核安全合作协议,在核安全法规标准、大型活动核安全、核安全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了密切合作。在华建立核安全示范中心工作进展顺利,该中心具备人员培训、技术研发、国际交流等多项职能,涵盖核安全、保障监督、核材料管制、实物保护等多个领域。中国建成了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防范核材料走私能力不断提高。在高浓铀研究堆改造、放射源安全、人员培训、核出口管制等方面,中国同一些国家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中国确保大型公众活动核安全。近年来,中国承办了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多项重大国际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防范核恐怖活动,中国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开发使用新型核安全装备,加大对相关场所核探测和检查力度等。
——中国积极对外提供核安全及核能安全援助。中国同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多次在华举办地区性核安全培训班,为亚太地区10多个国家近百人提供培训。中国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基金捐款,用于支持中国和亚洲地区其他国家核安全能力建设。中国倡导建立了中日韩核电安全合作机制,为提升本地区核能安全和核安全水平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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