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呕吐死”嫌疑人骨折是抢救所致 其为猝死
(大河网记者 张 靖)5月23日,针对郸城县宜路镇村民于钢峰在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死亡事件,有关部门表示,要高度重视,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查明情况,依法处理。
据有关部门介绍,2011年10月22日,警方发现于钢峰有盗窃嫌疑,于次日将其抓获。于钢峰供述了伙同杨勇、王永自2011年9月以来多次盗窃车辆的犯罪事实。
于钢峰,男,32岁,初中文化程度,住郸城县宜路镇井口行政村腾庄村,有吸毒史。据警方初步查证,自2011年9月6日至10月22日,于钢峰共参与盗窃五菱面包车6辆,电动自行车4辆。
据介绍,在审讯期间,于钢峰多次拉肚子、呕吐。2011年10月25日23时50分许,值班民警周向东带着他到厕所后,于钢峰便对着便池呕吐。回去后于钢峰说自己不舒服,然后躺倒在地上。民警立即拨打了“120”。医生赶到后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后送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次日零时35分于钢峰死亡,经初步诊断“猝死”。
事件发生后,项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专门工作组处理善后工作。其家属于2012年2月21日同意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尸检。3月23日,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对于钢峰尸体进行了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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