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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黑老大判刑十年半 判决书16万字厚如一本书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2-06-16 09: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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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记者 林虹霞 摄影记者 倪黎祥)昨日,广州市开展“三打”以来查处的最大欺行霸市案——芳村花卉市场欺行霸市案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审宣判。 

犯罪嫌疑人等候审判结果

  被告人王达全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

  昨日上午9时,荔湾区法院外面就已经聚集了几十名被告人的家属。上午10时20分许,39名被告人戴着头套被押进法庭后,旁听席上的就有家属偷偷哭泣。

  上午10时30分,审判长开始宣读厚如一本书的判决书。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8年起至2005年,被告人王达全纠合被告人何加臣等人,成立广州市芳村鹤洞江津装卸服务部。在荔湾区芳村花卉科技园一带,通过向从事花卉装卸的装卸工人强行收取所谓“管理费”获取非法利益。2008年起,王达全为实现对芳村花博园和花卉科技园一带花卉装卸场的控制和垄断,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先后纠集王永全等人,注册成立了广州市江津装卸有限公司(下称江津公司),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王达全为首,王永全、唐启明、张昌洪等人为骨干成员,孙广超等人为组织成员的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固定、分工明确,并形成规约,通过在上述区域实施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以暴力威胁进行谈判、协商

  以被告人王达全为首的犯罪组织深知,若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只有对花卉装卸场进行控制和垄断来提高搬运材料价格。为此,该组织以暴力、威胁为基础,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在已经对他人形成的心理强制或者威慑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谈判、协商。并采取其他不法手段,干扰、破坏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如2008年6月,王达全指使王永全等纠集同案人“小二”(另案处理)等人教训王某某。当天15时许,夏华与同案人在鸿利装卸场内,冒充警察将被害人强行带上面包车,对其蒙眼扼颈,殴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外踝骨折。

  2009年11月27日,被害人魏某某不服从江津公司的控制到华荣装卸场装卸,王永全便指使他人殴打被害人,致其轻微伤。该组织还在九江花场外设龙门架、在香榭花场门口倒淤泥、制造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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