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失踪副局长为躲债在广东当保安
(新华网)记者昨日从郴州市纪委获悉,7月6日,郴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并报该市市委、市政府同意,给予“失踪局长”王昌宏行政开除处分。经该市监察局立案调查,王昌宏失踪原因已经查实:为了逃债。据王自称,他在玩失踪期间曾给别人当保安、司机。
经查,王昌宏在担任郴州市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于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4月22日连续旷工146天,造成不良影响;同时,王还违反规定到冶炼厂、煤矿入股19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在调查期间,王昌宏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王昌宏行政开除处分。此外,今年3月中旬,市直工委已经同意给予王昌宏党内除名的处理。
王昌宏失踪后,郴州市农机局多方寻找未果,只得于2月24日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寻人公告。2月28日到29日,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办公室联合新闻媒体分成5个小组对市直70多家机关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王昌宏长期不正常上班的情况在市内各媒体进行了曝光,随后引起全国众多媒体关注。直到2012年4月22日郴州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找到他,这才结束了他的“失踪之旅”。
现年53岁的王昌宏原是郴州市农机局的“三把手”,负责农机推广等工作,他分管的工作需要招商,因此常在外出差。如果不是2011年11月29日有人跑到农机局来找他,或许还要晚一些才能发现他的神秘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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