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府电视台播节目须配字幕
(京华时报)国务院昨天公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
影视制品应配字幕
条例要求,国家举办的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视力残疾人参加的,应当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同时还对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做了要求。条例规定,其应当创造条件,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当配备字幕。与此同时,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其他图书馆应当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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