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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集团宣布法院判决收回“王老吉商标”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2-07-16 1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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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记者黄少焕 郑澍)7月16日下午三点,广药集团对外宣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13日判决书,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由于本案属于终审判决,这意味着持续达445天的王老吉商标案件正式以广药集团的完胜大结局。王老吉商标租赁早已逾期,广药集团收回合法合理。

  一锤定音:北京一中院终审驳回鸿道集团撤裁申请

  王老吉商标租赁早已逾期广药集团收回合法合理

  据悉,2000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主合同,商标租期从2000年至2010年5月。 2002年及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行贿,在商标许可合同还有8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分别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裁决,上述两份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以上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王老吉商标租赁已于2010年5月到期,广药集团收回合法合理。

  5月17日鸿道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裁决的申请。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北京市一中院做出判决,驳回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判决书上特别指出,本判决属于终审判决。这意味着王老吉商标案终于尘埃落定,鸿道集团加多宝再无翻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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