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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员骗7买房人1632万 一家人买4套被骗665万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2-08-03 08: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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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作为拆迁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李隆隆私刻公司公章,对外谎称有权出售回迁房,涉嫌诈骗7名买房人共计1632万余元。昨天,李隆隆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认罪,称骗钱是为了筹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不是为了个人挥霍。

 

李隆隆出庭受审。

  见到旁听亲朋一度落泪

  昨天上午10点,48岁的李隆隆被法警带进法庭,见到旁听席上的亲朋,他的泪水夺眶而出。站上被告席后,他一边陈述自己的自然情况,一边抬手擦眼泪。审判长问他:“你哭什么?”李隆隆哽咽回答:“有点激动。”

  起诉书显示,李隆隆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程度,被捕前是北京正龙安投资有限公司审核员。

  李隆隆说,他原是北京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股东。北京正龙安投资有限公司,是云龙房地产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合资成立的,并于2009年拿下了东城区安德路55号院危旧房改造的拆迁项目,他当时是拆迁办现场总负责人。

  检方指控,李隆隆在2011年10月至12月间,谎称有权出售东城区安德路55号院回迁房,并伪造北京正龙安投资有限公司公章,冒用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售房意向协议,骗取7人购房款共计人民币1632万余元。

  检方认为,李隆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当庭认罪争取获得轻判

  法庭上,李隆隆承认指控属实,争取宽大处理。他称诈骗不是为了个人挥霍,而是为了筹集资金。

  李隆隆说,在公司承办拆迁项目时,他自己也想承办另一个危旧房改造项目,存在1000万的资金缺口。他想卖掉安德路55号院的回迁房来筹一部分钱。实际上,当时的正龙安公司是不具备销售安德路55号院回迁房的资格的,因为项目还处在拆迁、安置阶段,未取得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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