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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术后体内残留纱布 怒将3家医院告上法庭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2-08-07 16: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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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在线)在医院做过手术后,凤阳县邓女士的腹部却一直疼痛难忍,时隔近两年后,邓女士去另一家医院复查时才发现,竟有一块纱布留在体内。回想之前为自己做过手术的共有三家医院,邓女士一怒之下将这三家医院全部告上法庭。8月6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判决涉事医院赔偿邓女士各项损失42768.38元。

  手术后体内残余纱布

  因为被诊断患有输卵管肿瘤,邓女士于2008年9月12日在凤阳县甲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并在该院进行了右侧输卵管肿瘤切除手术。让邓女士没想到的是,术后自己的腹部一直疼痛。忍受很长时间的邓女士于2010年6月10日到凤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治疗。

  经诊断,医院发现邓女士右侧腹腔内有包块,随后为其在该院进行了腹腔肿块切除手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腹腔内的包块竟然是“一小块”纱布。

  患者将三家医院告上法庭

  邓女士最早在凤阳县妇幼保健所行剖宫产手术,此后的2005年在明光市计生服务站再次进行了剖宫产手术和并行双侧输卵管结扎手术,2008年在凤阳县甲镇卫生院做的输卵管肿瘤切除手术。因为无法判断到底是哪一家医院出的问题,邓女士将三家医院一起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凤阳县甲镇卫生院辩称,术后医院对手术器械进行了清点,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纱布是该院手术不当遗留在其腹腔中。另两家医院则认为,邓女士在己方这里做过手术后并没有感觉到不适,凤阳妇幼保健所更是提出,如果纱布是在该院术后遗留,那么在之后的手术中应当能被检查出来。

  法院审理认为院方应当承担医疗过错责任。邓女士是在2008年9月后才出现疼痛症状,且其腹内纱布存留的位置与凤阳县甲镇卫生院手术的位置相符合,根据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该卫生院对邓女士腹内遗留纱布存在医疗过错。

  法院判定甲镇卫生院向邓女士赔偿损失42768.38元。

责编:邓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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