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生提前交卷续:司铃员被控玩忽职守
(华声在线)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2012年洞口县高考提前收卷事件主要责任人、被告人肖浴龙涉嫌玩忽职守一案,由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洞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高考期间,被告人肖浴龙担任洞口县考区洞口九中考点司铃员,负责播放洞口九中考点高考信号铃声。在6月8日上午高考综合科目考试时,按照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信号表规定,应当在上午11时30分播放考试结束铃声,但被告人肖浴龙因疏忽大意,在上午11时25分12秒时便播放了考试结束铃声致使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离开了考试,经视频监控室确定离考试结束时间还差4分48秒。提前司铃事件发生后,致使洞口县九中考点35个考室、1050名考生提前4分48秒交卷,国内各大网站和媒体予以报道等情况发生,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浴龙在担任洞口九中高考考点司铃员工作时,不认真履行职责,错误播放考试终了铃声信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此案由邵阳市检察院指定洞口检察院立案,肖浴龙系直接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已作出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肖浴龙现已被取保候审,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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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
定义:国家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量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佝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责编:邓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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