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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踩女公务员脚被判劳教 回应:对方冲击政府

新闻中心 > 天下

2012-11-02 16: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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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  
河北承德回应男子踩公务员脚被判劳教

 

河北承德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

  据河北承德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对于网友在微博上反映的滦平县公安局对武某、张广某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案,官方微博第一时间与滦平县公安局及有关部门联系,取得情况说明,现将情况说明公布如下。

  关于武某、张广某寻衅滋事一案的情况说明

  2012年7月17日20 时许,武某、张林某、朱某、李某等四人在滦平县两间房乡刘中饭店喝酒。当晚22时许,滦平县两间房乡政府工作人员陈某(女)、赵某(女)、刘某(男)三人也去该饭店吃饭,期间,朱某故意往陈某脚下扔一个烟头,陈某没有理会,过了一会儿,当陈某到吧台买饮料时,武某等人开始起哄滋事,陈某又没有理睬。之后,朱某起身故意用身体撞陈某,并踩陈某的脚,陈某对朱某说:你踩我脚了。朱某说:我就踩你了怎么着。朱某、武某等人开始对陈、赵进行辱骂,后被饭店老板劝开。当陈、赵等人结账要走时,武某等人强行拦截陈、赵,后在饭店老板的劝说和护送下,陈、赵等人才回到乡政府。

  而后,武某给张广某打电话声称:我要打架,过来帮忙。待张广某等四人到达饭店后,八人在武某的带领下到两间房乡政府继续找陈某等人滋事。当时乡政府大门已关闭,武某、张广某等人便拥、踹乡政府大门,大声辱骂陈某,并隔着大门往陈某身上扔烟头,乡政府值班人员马某等人极力劝说让武某等人离开,武、张等人非但不听劝阻还辱骂乡政府工作人员,时间长达40多分钟。乡政府工作人员报警,两间房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到达现场后,对武、张等人先行进行劝阻,武、张等人不听劝阻,还用恶劣语言辱骂民警,民警制止时还要殴打民警。

  此案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武某、张广某等人的寻衅滋事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7月26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根据《劳动教养试行方法》第十条第(四)项和第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分别对寻衅滋事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人员武某、张广某劳动教养一年。滦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余六人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武某、张广某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2012年9月10日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2012年10月20日承德市人民政府以承政复决字(2012)67号文件维持劳动教养决定。

  滦平县公安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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